济南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处理全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受理我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对全市重要信访案件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
3、指导县(市)区、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协调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信访部门的工作。
4、分析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总结、推广基层信访工作经验。
6、负责全市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
7、负责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8、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到市信访局挂职干部的选派、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