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新路子,从坚持和完善公、检、法、司、民、信“六长”接访机制入手,围绕畅通信访渠道、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这个总体目标,不断赋予“六长”接访以新的内涵,妥善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年来,“六长”集中公开接访60余次、受理案件574起、接待来访群众714人次,受理的案件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理。
一、审时度势,注重实效,健全“六长”接访的领导机制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体制的转型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步凸显并通过信访渠道不断有所反映,新时期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多样,涉及领域广泛,涉法信访比例较大。许多涉法涉诉案件情况复杂,涉及部门多,解决难度大。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县注重实效,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六长”接访机制,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县委分管书记对“六长”接访负总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全责,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积极配合协助,县委
政法委具体协调和安排,构筑了县几大班子领导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三项措施: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施“六长”接访 “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二是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承办案件全部落实包案领导并明确解决时限。三是制定严格的“六长”接访、承办考核奖惩制度,强化目标考核。每月的10日为固定公开接访日,公、检、法、司、民、信“一把手”,在这一天集中接访。在公开接访的前五天,每天在县电视台对“六长”接访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宣传。公开接访日,“六长”由县委分管领导和县委政法委领导带队,准时在固定接访地点集合。正式接待来访群众之前,先由县委政法委领导对上次接访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对办结的信访案件当场予以“销号”;尚在办理过程中的限定办结时间。接访过程中,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事实清楚,实行现场承办、当场拍板。事实不清有待核实的,指定承办部门和包案领导,限定办结时间。接访后,根据总的接访情况和部门的承办意见,由县委分管领导主持,当场召开信访案件协调会。对信访案件进行“会诊”,从中确定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二、完善制度,严格程序,规范“六长”接访的运行机制
在工作实践中,围绕“六长”接访,先后制定了六项制度,以保证“六长”接访机制的规范有序进行。一是信访案件登记制度。接访工作人员认真查看来访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核实来访人身份和人数,向来访人发放《人民来访登记表》并指导来访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根据来访人的工作单位、来访问题发生地、来访反映的问题、来访请求等情况和相关内容,工作人员分类登记造册,初步确定接谈人员和承办单位,备好案后,引领来访人到接谈人员处。二是领导公开接访、包案制度。为使“六长”公开接访成为一项长效机制,更加方便、及时
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固定的接待日和办公场所,并设立专门的接待室。公开接访日,县分管领导、政法委书记和“六长”按规定时间准时接访。对群众来访中反映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各级党政领导或部门领导包案,负责解决到底。三是协调会议制度。对公开接访中的重大涉法涉讼信访事项,县政法委负责召集,公、检、法、司、民、信六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要分析矛盾纠纷情况,协调落实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社会热点,洞察纠纷苗头,制定预防措施。四是交办督查制度。“六长”接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并明确办理要求、办结时间。五是回访制度。为巩固办结成果、防止出现反复,承办单位必须在矛盾纠纷处理完结后一个月内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情况动向。对回访情况及时汇总、登记,认真总结分析成功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对回访中新的矛盾纠纷重新列入调处计划,认真解决。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负责协调、化解、督促、反馈。严格落实办结时限,简单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案件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个月内办结。案件办结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接访、不认真处理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承办单位在办理信访案件中互相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接访过程中,充分发挥“六长”熟知法律、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经验丰富的优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和依法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如商河镇贾家村的王某在2004年3月10日的公开接访时反映,其子2000年7月在玉皇庙轧钢厂上班时,被天然气爆炸烧伤致死。王某
要求轧钢厂负责人赔偿各种损失11万元。但因工厂在爆炸事故后已经破产,又属于私人企业,其负责人在赔偿两万元后,以没有赔偿能力为由,对其要求置之不理,避而不见。参加接访的分管领导当即拍板,由县法院负责办理。县法院立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做出了9.8万元的赔偿决定,并克服重重困难,多次找到当事人做工作,于2004年8月全部执行到位,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他们重新生活的信心。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落实“六长”接访的督查机制
在“六长”接访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场交办,明确办结时限。对各类重点案件,县领导亲自督。法委、县信访局立足自身职责,进一步—68—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按照“定单位、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以发放《督办单》的形式,定期督查督办。承办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对事实不清或处理不当的,由政法委退回办理机关重新处理,限期结案。同时,充分发挥公、检、法、司、民、信六部门的综合功能,互相配合、配套联动、攻坚破难,妥善地处理了一些涉法信访疑难和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1、处理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来访群众反映的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账目不清、违法违纪等问题,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依法及时进行了处理。自实行“六长”公开接访以来共治理后进村67个,处理90多人。对因拖欠工资及养老保险、城建拆迁、下岗就业、安置优抚、各类劳动纠纷引发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上访,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予以解决。
2、依法处理一批上访积案,解决群众重复访问题。通过开展“六长”接访活动,共处理各类积案32起,维护了良好的信访秩序。
3、认真做好老户结服工作。有9名上访老户经常在“六长”接访中反映相同案情,其中涉法上诉老户5人。对此,坚持老案新办的原则,逐案复议,实行一案一法,一案一策,切实解决老户上访问题,按照解决访老户“四个一批”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9名上访老户全部结服,顺利解决了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 4、妥善处置集体上访,解决群众上访无序的问题。通过“六长”接访活动,发现有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受“法不责众”观念的影响,存有“找大找上”、“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喜欢采用集体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对此,一方面进行批评教育,疏导化解,另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殷巷镇栾李村群众反映原村支部书记有经济问题,并对村班子选举程序有意见,就组织几十人上访。在接访过程中,接访领导首先向其说明来访人数超过5人的是集体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法规,是错误的,上访群众对此表示接受和理解,他们从中选出2名群众代表向“六长”反映了问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由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信访局牵头,协调殷巷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进驻该村,全面了解情况,公布有关账目,说服教育群众,并按程序选举出村班子,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群众对此比较满意,纷纷表示不再上访。几年来,通过“六长”接访活动,共妥善处置集体上访案件26起,集体访案件发生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
实行“六长”接访以来,不仅各种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力地化解,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凝聚了民心。通过“六长”接访,上访群众亲眼目睹和亲身感受到了接访领导体察百姓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公仆本色和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的公仆情—70—怀,使上访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理顺了情绪,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创新了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六长”接访在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每次“六长”接访都邀请一名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听取他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中的意见,保证“公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六长”接访,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通过这一渠道使党和政府能更多地倾听和了解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同时,也使广大群众找到了说真心话、说烦心事的地方,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商河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群众对“六长”接访非常欢迎,他们高兴地说“要上访,找六长”。三是为解决信访疑难问题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随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增多,法律已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而“六长”接访正符合这种信访特征。尤其是“六长”接访,多部门配合,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疑难问题中形成合力,对促进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