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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代理制“章丘模式”将在全国推广
国家信访局今天下发通知,要求总结提炼章丘市建立信访代理制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信访代理制之‘章丘模式’”。据悉,国家信访局将适时派出调研组来济开展实地调研。
据了解,早在2005年,章丘明水街道办事处就率先推出了信访代理制度,在每个村(居)设立信访代理员,既代理群众反映问题,又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变“你要信访”为“为你信访”。目前,信访代理制度已在章丘市全面铺开。全市建立起了三级代理网络:市里设立信访代理服务中心,乡镇设立信访代理服务分中心,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设立信访代理工作站;全市有一支一专多能的专职代理员队伍,1453名代理员统一培训,挂牌上岗,活跃在乡村和城市社区,既是群众反映问题的“代言员”,也是政策法规“宣传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此外,章丘还建起了一系列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代理工作制度,落实了“五步工作法”,并建立了一套责任清晰、考核严明的监督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代理效果。
有关专家认为,“章丘模式”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解决了信访基层“缺位”问题,有效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基层信访网络。二是最大限度地及时吸纳和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群众有了问题,代理员先知先动,及时就地解决,防止矛盾升级。三是最大限度地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群众对干部更信任,干部对群众更用心,干群关系更密切,推动了信访代理制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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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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