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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新闻发言人就《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答记者问
今年5
月1
日是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近日,市信访局新闻发言人就我市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稳定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2010
年是实施
“
十一五
”
规划的最后一年。从济南的发展看,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全力推进
“
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
”
的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保持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尤为重要。
问:《信访条例》实施五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出现了哪些新变化?
答:《信访条例》实施五年以来,我市信访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信访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逐步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更加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
“
事要解决
”
;信访形势发生积极变化,呈现出来市访、到省访、进京访下降。
问:五年来,围绕《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市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信访形势发生积极变化。这主要得益于坚持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四级网络,全力推进
“
事要解决
”
、加大信访事项解决力度,以政策惠民生、让群众更多地分享发展成果等五方面。近年来,我们逐步建立完善源头预防、基层基础、排查化解、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
“
十大机制
”
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信访稳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实施
“
绿色邮政
”
工程;推行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制度;开展网上信访;推行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制度;推行了信访代理制。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居和市、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车间站点的纵横双向四级信访网络。制定了《关于健全和完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意见》,定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90%
以上的矛盾纠纷及时被化解。
尽管信访形势发生了积极变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干部群众对《信访条例》的把握不到位。有的引发信访事项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效率较低。有的信访群众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违法违规上访现象仍然存在。
问:今年我市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主要任务和措施是什么?
答: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大力宣传信访法规,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四级网络、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配套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实现源头预防。继续强化信访四级网络建设,继续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四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开展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继续实施群众来信
“
绿色邮政
”
和网上信访。五是狠抓
“
事要解决
”
。强化对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结;探索完善信访
“
三级终结
”
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专家教授,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集中会审,提高复查复核的公正性和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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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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