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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书信反映问题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群众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领导或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是表达心声的重要方式,我们非常欢迎,也有义务和责任办理好每一件来信,帮助群众解决所反映的实际问题。但在具体办理群众来信时,我们发现不少来信存在内容不详、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不留联系地址等现象,这为我们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困难,增加了工作量。因此,群众在给上级领导和信访部门写信反映问题时应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写信人自己不会写或写不好时,可以找人代写,有条件的最好打印。这是信访工作人员搞清楚信中反映问题的基础。
2、反映问题应事实求是,不夸大,也不缩小。语言表达要简捷清楚,让人看了一目了然,一页纸能写明白的,绝不用两页。这样既节约写信人的成本,也节约工作人员的时间。
3、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倡一信一事,就是一封信只反映一个问题或一类问题,且这些问题应属于市委、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管辖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应直接向司法机关反映。这样便于来信的办理和问题的处理。
4、一定要写清楚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有电话的,最好留下联系电话,有工作单位的,应写清楚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也便于反馈问题的处理结果。
5、提倡充分利用网络,通过电子邮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可以节约大量人力物力,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保密性。
(市信访局办信查办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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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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