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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天安门上访将送信访部门
 
北京出台新措施规范上访秩序
   据《新华每日电讯》4月3日报道,北京市针对当前群众上访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了《关于维护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工作意见》。
  《工作意见》说:公民进行信访活动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信访部门应当履行职责,认真热情接待来访。
  在对上访过程中实施违法行为, 采取打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单位等方式搅乱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采取自杀、自焚、自残等极端行为的,公安部门及时制止和救治,对严重搅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
  到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的上访人员,由公安机关送交信访部门。对在上访中未经批准采取游行示威方式的,公安部门应当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由信访部门交上访人员所在地党委、政府或单位接受教育处理。
 
2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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